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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宣贯潍坊班圆满结束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2-13  浏览次数:803

2023年2月11-12日山东省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潍坊组织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宣贯培训班圆满结束。来自潍坊市及其他部分地市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学员130余人参加了本次宣贯培训活动。协会会长赵玉利做开班致辞,协会副会长兼协会机动车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王扬研究员、协会机动车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莫飞宗出席开班仪式并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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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了《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以下简称“补充技术要求”),并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补充技术要求》是在2015年9月24日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基础上,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新的特殊性而制定的,在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一并执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机动车检验机构,使各机构相关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补充技术要求》的新要求、新变化,帮助机动车检验机构顺利完成转版、换版工作,协会组织机动车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设计开发了以《补充技术要求》为主的相关培训课程及教材

开班仪式上,赵玉利会长介绍了举办本次宣贯培训的背景、目的、意义,对协会多年来多措并举提升服务水平,助推机动车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所做的努力向全体参会人员做了说明。

训班上,两位授课老师对《补充技术要求》的新规定、新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体系文件如何转版、换版提出了建议及指导意见,并结合机动车检验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特别是针对《补充技术要求》,通过大量案例解析,诠释了《补充技术要求》相关条款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得到广大学员的欢迎和高度评价。培训结束后,对考试合格者将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此次宣贯培训工作得到了各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积极响应,大家踊跃报名,学习热情高涨。为满足大家的培训需求,协会计划后续分别在济南、青岛、德州、临沂、烟台、济宁、菏泽等地市陆续开展《补充技术要求》的宣贯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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