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省民政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发出通知,动员引导省管行业协会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积极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营造安全稳定良好环境。
通知要求,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优势,积极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和服务生产经营单位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针对行业特点,制定并动态更新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课程,定期组织会员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安全培训等活动,提升照章规范作业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二要健全标准规范。立足本行业安全风险特点和实际需求,组织研制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技术规范,支持重点企业配合政府部门制订修订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标准宣贯实施,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三要提供专业支持。及时跟进研究本行业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搭建政策咨询平台,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发挥消防、应急、建筑、交通、物业、民防、救生、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灾害预防等领域行业协会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其他行业协会开展横向交流与技术合作。加强风险研判,及时发布行业风险预警信息,跟踪掌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积极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协助制订完善各类帮扶指导政策,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四要强化行业自律。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纳入行业自律规约、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大力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建设。健全完善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加强正面案例宣传和负面案例剖析,对于没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会员企业,按照情节轻重,实行警告、通报批评、取消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切实维护行业安全生产秩序。